关于加强省外来(返)万宁人员
管理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研判,万宁市将对外省来(返)万宁人员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琼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2.对7日内有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疫情较严重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琼人员,入琼后在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琼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
3.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儋州人员
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研判,儋州市对省外来(返)儋州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儋州市。已进入儋州市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单人单管)。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旅居史的人员:入琼后在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儋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
四、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
23366120;23399120
各镇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23860151
兰洋镇:23356811
和庆镇:23360701
南丰镇:23711034
东成镇:23501352
光村镇:23521973
王五镇:23631618
雅星镇:23782202
新州镇:23306168
中和镇:15103639984
木棠镇:23256564
峨蔓镇:23262155
白马井镇:23652976
排浦镇:23601174
大成镇:23309939
海头镇:23611036
干冲办事处:
28819909或18789617171
新英湾办事处:
28815548或18789181991
三都办事处:
23553005或18289862996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陵人员
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来(返)陵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控措施。
一、即日起,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行“落地检”及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离开重点涉疫区不足7天的已在陵人员,填平补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陵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
三、注意事项
(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往返核酸采样点须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在“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要尽量避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近期政策变更频繁,如遇到问题请拨打陵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898-83323213。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定安县关于调整来(返)定安人员
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安县对来(返)定安人员的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9月26日(含)以来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旅居史的来(返)定安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报备进行报备,补足七天集中隔离和“七天五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
二、9月26日(含)以来有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旅居史、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市海棠区旅居史及10月2日(含)有三亚市天涯区旅居史的来(返)定安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报备,等待采样人员上门采样,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
三、上述以外的其他外省地区来(返)定安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同时将相关旅居史告知采样人员(具备条件的按“单人单管”采样),在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不去人员聚集场所。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按规定分别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请广大居民和不涉疫地区游客持续做好定安“三天一检”的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始终保持科学防范意识,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如遇特殊困难等情况,可拨打12345热线或定安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898-63836587)。
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定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综合: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定安县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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