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官宣,《晋团融媒》聚焦。
7月19日,山西省人社厅 山西省财政厅联合《通知》公开发布——
来自官网
为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决定在我省范围内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打包集成,给予创业实体15000元扶持。
执行期限——
暂定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15000元的扶持。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
2022年起的应届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股东);
纳税行为:
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在税务部门有实际纳税额,或按规定免税但有纳税申报记录;
带动1人以上就业:
除创业者本人外,另外招用1名以上工作人员就业(含1人);
缴纳社会保险费:
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或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且不存在欠缴行为。
办理部门——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向营业执照发放机关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人社部门(具体办理层级及部门由各市人社局确定),提出书面创业补贴申请。
申请资料——
创业补贴申请表
(在省人社厅官网下载,申请人填报);高校毕业证、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纳税情况证明
(有实际纳税的提供相关记录、按规定免税的提供纳税申报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不需要创业者提供,人社部门内部核验);
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证明
(主要指能证明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有其他高校毕业生担任股东的,同时提供其有关情况。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能通过内部核验或部门联查等方式查验高校毕业证、营业执照、纳税情况、社保缴费情况,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精简申请资料,提高工作效率。
办理流程及时限要求——
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对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符合条件的,人社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15000元补贴拨付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每名高校毕业生及每个实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享受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等政策。
资金渠道——
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计入“其他支出补助项目”。
对虚报冒领的追偿——
高校毕业生提供虚假资料、虚拟挂靠地址或以其他方式虚报冒领创业补贴的,
由受理申请的人社部门负责追偿,同时按规定将虚报冒领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其他要求——
各市人社局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进一步明确具体办理层级、具体内部机构、工作流程等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
各市尽快开展此项业务,目前暂时实行线下办理,待省人社厅开通网上经办系统后,全部实行线上办理;
其他高校毕业生,仍按原渠道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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