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5日讯 近日,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等五人合同诈骗案,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至十万元。
2022年10月8日,急需用钱的黄某电话联系此前因租车诈骗被判刑的被告人赵某,主动向他询问赚取“快钱”的路子,赵某详细介绍了制作假证以抵押车辆的犯罪手法。次日,黄某先向被害人孙某租得一辆名牌轿车。当晚,在赵某的介绍、配合下,黄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冒充被害人孙某,向朱某抵押借款十万余元。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赵某又伙同郑某、林某、温某四人先后向租车行租得三辆名牌车辆,通过同样的方式冒充车主抵押车辆,套取资金一百多万元。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赵某、郑某、温某、黄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赵某、郑某、林某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黄某、温某合同诈骗金额巨大,上述五人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陈静 陈琦 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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